鹿柏森。

没有艺术家会不爱她的缪斯

【陈立农x我】刺槐。

农农生日快乐。终于可以心安理得搞农啦哈哈哈。

我们农农今天也成年啦。

一小时激情速打,ooc都是我的错,他是我的宝贝。

推荐搭配bgm:《刺槐少女》-以冬



0.

“你就像是我年少时偷吻到的露珠,此后山长水远,仆仆来赴,既做我的眼泪,也做我的湖。”





1.

年少时都曾悄悄喜欢过那么一个人,他或许不高大威猛,或许不是盖世英雄,他会在学校门口的小吃摊前游荡,也会在食堂里顺着人流穿梭。





而一腔的少女心事,却只关乎他一人。





我还记得午后细碎的阳光透过窗外浓密的枝叶暖暖地撒在身上,他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校服,拽着书包带对我笑的腼腆。“你好,我叫陈立农。”





他很爱喝牛奶,尤其是草莓味的。也很爱笑,不论我做什么都只是笑笑看我,似乎永远没有脾气。还喜欢听歌,慵懒的午后我们趴在桌上,一人一只耳机进入梦乡。耳朵里悠扬的歌声或甜美或沙哑,用自己独有的方式唱着关于爱情的千回百转,顺着清凉的风吹进梦里,最后化为少年干净的笑容。





可是我藏不住他。他就该享受万丈光芒,受万人追捧。他不再只和我分享早晨的草莓牛奶,也不再只会在我的撒娇下妥协陪我干坏事,晚间固定的俩人份面包牛奶变成了塞满他抽屉的糖果薯片饼干。





那时我才知道,他从来都不只属于我。





他站在讲台上脸颊发红,面对台下无数双眼睛,讲述着自己的学习方法,努力回忆着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的演讲稿。我坐在教室的后排,听着家长们对他的夸赞和身边女孩们的低声惊呼,眼里满是爱慕。





风筝扯断了线,随着风越飞越高,去到属于自己的那篇蓝天。而我,从来就没有拽住过线。





比起做握着风筝线的人,我更愿做一缕清风,送他到想要到达的地方。而他,成为我一生的羁绊。





像是跑完八百米的拥抱,像一起回家时有意无意的肩肩相碰,像过马路时轻轻扯住的袖子,像午睡时悄悄亲吻的侧颊。这一点点特殊的温柔,不过是对我这个小偷最后的施舍。偷来的温柔,终究要归还的。





2.

他值得更好的地方,所以我只能和他说再见。他揉揉我的脑袋,递给我一瓶草莓牛奶,笑着说我在上面等你。





可是你愿意等我,我却追不上你的脚步啊。





我与他的距离隔了一整栋教学楼,而那些许少女的矜持让我的脚步屡屡停滞。我知晓他从未有过与我一般的心思,我只能把心意层层包裹,在无人的夜里化作一句句梦中的呓语,期待晚间的风能替我传达我的心意,轻抚他的脸庞。




“你要参加运动会吗?”那天下了晚自习,我一如既往地磨到很晚才走。才踏出教学楼,就被他从身后搂住肩膀,告诉我他要参加一千五长跑。然后问我有没有项目。





我原本是没有的,我运动细胞一向不发达,也不喜欢那种运动过后黏糊糊的感觉,所以运动会特别是跑步我一向是敬谢不敏。但他那天晚上灯光实在太温柔,他笑的也太好看,我告诉他我要跑八百米。他点头,笑着说我会在终点等你。





我只好找体委软磨硬泡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了,幸好愿意报长跑的女生本就不多,就算我没得到名次也是重在参与。





我再次拥有和他一起享受俩人份面包牛奶的专属权利,他所在的班级大多数是男生,女生也是埋头学习少了那些旖旎心思。我和他并肩跑在砖红色的跑道上,为了他咬牙跟着他的步伐跑完,然后一起瘫在中心的草坪上,相视而笑。等恢复了体力,爬起来递给对方面包和牛奶。我带面包,他带牛奶。每天会带不同的口味,最多的还是草莓。我嫌弃他为什么总带草莓,他说我带的面包总是太甜太油。然后互相嫌弃着吃完,又勾肩搭背一起回到了教室,踏上楼梯就分道扬镳。他不知道我每次看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尽头,眼眶有多酸涩。





比赛那天太阳很大,大家都抱怨着不愿在阳光下曝晒。学校借了隔壁的场地,男女生的项目同时进行。男生一千五和女生八百是一起的,也就是说如果我努把力加油跑,是可以到隔壁终点迎接他的。





我发誓,我这辈子都没跑那么快过。我心无旁骛,一心盯着前方的终点缎带,心中只想着快点,再快点。小腿酸胀到麻木,仿佛灌了铅,几乎把我压垮。成功跑到重点的我顾不上旁边人的恭喜和递过来的毛巾矿泉水,直奔隔壁跑道。





我赶到时,陈立农正在冲刺。旁边的加油声此起彼伏,我的声音淹没在人潮中。他却似有所感往我这看了一眼,扬起笑容,加快了步伐。





他毫无疑问是第一,顾不上调整呼吸,他抱我个满怀。俩个人身上满是汗水,黏黏糊糊紧贴在身上。可我并不觉得难受,只是我没有勇气回抱他。“恭喜,陈立农。”我说。他松了松手,一把把我抱起来。“也恭喜你,战胜了自己。”他回复我。





他理所当然地保送国内最好的大学,可我因为父母的原因不得不迁往国外。我不敢告诉他这个消息,任由他把冰凉的饮料贴在我脸边,告诉我他会在北京等我。





我突然很害怕。因为他说过的等我,我从来没有实现过。





3.

一次意外,我丢失了用了很久的手机。背的滚瓜烂熟的号码始终无人接听,我失去了和国内的一切联系。





我很想见他,可是我不能。我知道他的老家是台湾,他和我说过的那几条街道的石子都被我踩平。即便如此,我也从未见过他,甚至和他相像的人。





我给他的语音留言不下百条,后来我知道他定是接不到的,于是每一条都成了“我想你”。





我最后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小城,国外大学的毕业文凭的确让我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。闲时我还可以找些翻译的工作,日子还算不错。





楼下有一家小小的便利店,不大,东西挺齐全,而且都是我喜欢的口味。所以我基本上每过两三天都会光顾一次。





那天我下班很晚了,街道上没什么人,只有那家便利店还亮着灯。我走进去打算买几罐啤酒屯在家,付账时才发现今天的收银员好像不是往常那个。他很高,目测有190+,挤在小小的柜台里,看起来有些困倦。“19.8。”他说。





熟悉的嗓音让我怔愣在地。“……陈立农?”那个我早已默默咀嚼千百遍的名字如今再从我口中说出,我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。他讶异地看我,然后才笑起来:“你回国了啊?”





他关了店,坚持要送我回家。他问我为什么不联系他,我说手机被偷了。他点点头,说他换了手机号码。送到楼下时我们互换了手机号码,他让我赶紧上去,等我屋子亮灯了他再走。





我开了灯,看见他毫不留恋地转身消失在黑夜中,就像我曾看过无数次那样。我永远都是望着他的背影。我打开塑料袋,里面的啤酒早已尽数换成了最熟悉的草莓牛奶。





后来我再去便利店时,收银员已经换成了以前那个。他说陈立农是他的朋友,昨天刚好休假,就帮忙代了半天班。还说陈立农是一家跨国公司的主管,年薪几十万。





最后他递给我一封结婚请柬,说是陈立农给我的,让我去当伴娘。





可我从不是什么勇敢的人,所以我拒绝了,在礼堂外听着里面的人的欢呼。我佯装成路过礼堂的陌生人,他也只能成为我生命中的过路人。





4.

“他抖落一身星光,从此长眠于我心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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