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柏森。

没有艺术家会不爱她的缪斯

【林彦俊x我】Pen pal.

小橘生日快乐!
ooc都是我滴错。but爱小橘是真的。

撞梗删。


0.
你会爱上一个…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吗?




1.
有一段时间,网上有个很风靡的写信活动。几乎身边所有人都有了一个或几个不知名的笔友,每日回家经过邮政局都挤满了人,邮筒里满是快要溢出的信件。我看见他们认真贴上邮票的模样,寻找自己的信件时期待的神情,大概真的是快乐的吧。




可是这股潮流并没有持续很久,半年后邮局恢复到了以前无人问津的样子,更受欢迎的仍是附近的快递代收点。我从代收点挤出来时如是想着。




经过文具店时,我进去买了一沓信纸一支钢笔,还有一瓶墨水。老板略奇怪地看着我,问我是不是要给笔友写信。我点点头,他笑着说以前没见我来买过这些,笔友的潮流已过去很久了。很多人都只是三分钟热度。然后送了我几个信封,告诉我信纸里自带的信封只是好看,是寄不出去的。




我想说我不是小孩,当然是知道的。但看着他友好的笑容,我还是点头说了谢谢。




信纸平铺在桌面上,钢笔吸好了墨水,我却不知道该写什么。习惯了信息化交流方式的我这是第一次写信,不知道该正式还是随意。




我想了想,还是先写了问候语,表达了友好以及以后继续通信的请求。结果像是好不容易打开了话匣子,洋洋洒洒写满了一张纸。




拿出老板送我的信封,认真地把信叠好放进去粘好,然后写下地址和邮政编码。要寄到哪儿去呢?我又犯了难。




我上网搜了一下台湾的街道,发现台南有一个和我同名的安北路。我仔细搜寻了一下相关资料,最终选定了地址。我不知道那里住的是什么人,是男是女,是老是少,我决定把这一切交给命运。




等把信寄出去了,我才想起来台湾使用的是繁体字,而我写的是简体。寄往台湾使用的邮票肯定是比大陆其他地区贵的,收到信的人会不会觉得我白痴又无聊?




唉算了,反正都寄出去了。我如是想着,顺手关掉了床头柜上的台灯。


2.
刚寄出信时的紧张和期待被时间磨平,迟迟得不到回应后我也就放弃了。




寄出信的一个月后,我放学回家时保安给了我一封信,说是早上邮差送来的。我和母亲在这住了十几年了,母亲惯是个会打交道的,我家的信件快递基本上都是保安帮忙代收保管。




看着信件上陌生的繁体字,我兴奋起来,跑回家发现母亲还没回家,就直接在客厅拆开信读起来。




信件很简单,大概就是说我们可以长期通信。但是大陆到台湾是不远的距离,信件需要十天才能收到。他说他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,所以很开心能和我说说这个月以来发生的事情。然后又说我的英文署名和他的英文名很像。




我的英文名是Evanism,而他的英文名是Evan。这感觉就和我选定了那个和我中文同名的街道一样奇妙。我忽然愉悦起来,回到房间开始写信。




我记性算不得好,上学的日子也枯燥无味,但还是认真写下了我觉得比较有趣的日常见闻。其实如果是这种分享日常的事件,还是用网络比较方便。可我始终坚持通信的方式。




渐渐地我们不再会在开头客套地问候,而是直接开始长篇大论,告诉对方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。我们有时还会发表自己对时事新闻的看法,虽然时隔一个月之久,但仍乐此不疲。




母亲当然知道我有一位笔友,因为偶尔她出去办事经过邮局,我会让她帮忙寄信。她不知道与我通信的是男生还是女生,我也不知道。但我从言辞间依稀猜出了对方应是个男生,且年纪和我相差不大。




我们一直保持着一个月一次的信件来往,不曾断绝。他告诉我他高中毕业会来大陆念书,我问他要去哪,他说他也不清楚。我说我们广州的学校挺好的,而且离台湾不远,气候也比较好。美中不足的是这里常年阳光照射。好在我是属于那种怎么晒都晒不黑的。但他表示拒绝,说他是一晒就黑的类型。




听他的语气好像并不会来广州。我有些失落,但也不能强行改变他的想法。我只是还有点遗憾,原来我还没重要到可以对他的决定有所影响。但我不知道这到底属于友情还是恋人之间的好感。




可他是不一样的。我上课走神时经常会想象他的样子。他应该是个很高,皮肤不算白,清瘦的样子。他一定是个很温柔的人,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,说话温声细语,握着笔的手修长干净,坐在书桌前认真地写下每一句话。




于是,原本舍弃的问候开头又被我用了起来。只是不再是简单的“你最近怎么样?”,而是“我很想你”。




我觉得这应是一种少女心思,他不一定能接收到我所想表达的。我想告诉他我很想见他,我真的很喜欢他,想去他所在的城市走一遭,想和他一起生活,想和他在一起。可最后也只是浓缩成了“我很想你”。




这次的回信比以往慢。以前是寄出信的第二十三天我就能收到回信,这次是整整一个月。




他还是没有开头,一上来就说他们班转来一个新同学,长的挺好看,就是太胆小,跟他说话都不太回应。还说他家来了个大陆的亲戚,询问了他关于学习的事宜,但他还没有想好大学到哪去。




信的最后,他写下了一句话。下笔很重,墨甚至渗透了纸背。




“我也很想你。”


3.
自从那次以后,我总会在开头写上那么一句。他也会在信的最后作出回应。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,有点暧昧,超出了友谊的界限。他对我来说不单单只是笔友。




我告诉他有人跟我表白了,于是他的回信中劈头盖脸全是早恋的危害,还很严肃地警告我绝对不能答应他。“你要是答应了,我就冲到你们学校去,压死死。”所以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答应了。但这样对三个人都不负责,我还是婉拒了。




高中毕业以后,我到了广州外语外贸大学读书。他本来与我同届,但因为台湾转到大陆的手续比较繁琐,硬生生拖到下一届了。不过他还是没告诉我他要去哪所大学。不过那不重要了,因为我会主动去找他的。一定。




大一的下学期,我和他突然失去了联系。我写的信石沉大海,一个月、两个月、三个月,始终没有回音。我后来甚至半个月给他寄一次,但他从未回过。我以为是邮局那边出现问题,可不管我怎么找都没有来自他的信件。




我按捺下焦急的心情,老老实实读完了这个学期。我要去找他。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如此强烈过。甚至超过了我确定我真的对他是恋人之间的喜欢时。




我拒绝了室友们的聚餐,推迟了回家的日期,直接买了放假当天晚上赶往台湾的机票。




到了台湾已近凌晨,我找了家酒店住下。前台见我是一个人来住还叮嘱我要小心,保护好自己。我才惊觉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到外地,这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。害怕来的迟却猛烈,于是一向睡眠很好的我彻夜未眠。




第二天一早,我打车到了早已烂熟于心的地址。我站在门前迟迟不敢敲门。正巧邻居老人出来晨练,告诉我这家人前段时间搬走了。我脑子一片混沌,和他道了谢,就坐在门前的台阶上。




我要去哪找他呢?我对他一无所知。他的姓名,年龄,长相,什么都不知道。我怎么会这么荒唐,这么心甘情愿,这么义无反顾呢?我甚至没有台湾的通话卡,手机完全没有信号。我该怎么办?




“……Evanism?”陌生的男声响起,我抬头,一个男生站在我面前。他长得很好看,头发染成了银色,衬得原本精致的五官更加俊美。很高,大概一米八,语气分明带着疑惑,表情却一直很冷漠。他看起来和我想象的Evan一点也不一样。




看我呆呆地看着他不说话,他有些不耐烦地皱眉:“你一大早坐在别人家门口做什么?”




我回过神,试探性地叫他:“Evan?”他表情一瞬间柔和下来,蹲下身和我平视,轻笑着说:“你怎么一个人跑来了?”




他笑起来更好看了,酒窝陷下去,看着我的眼神专注又温柔。一直以来担心害怕的情绪爆发,我哭起来,一边哭一边哽咽着说:“都怪你!不回信,什么都没有,也不告诉我你要去哪……你是不是找了别人跟别人好了?是不是不要我了?你个大骗子!”




他有些不知所措,犹豫了半晌,把我抱进怀里。我趴在他肩头哭,带着些报复心理把鼻涕眼泪全抹在他干净的衬衫上。他拍着我的背,哄小孩似的跟我解释:“我前段时间搬到大陆去了,没来得及拿信。我去你学校找你,可是他们说你一放假就走了。”“还不都怪你!我一放假就赶飞机来找你了!”我打断他。他也不恼,好脾气地说:“是我的错,都怪我。”




“那你搬哪去了?到底去哪读书?”我问他。他捏了捏我哭的通红的鼻头,说:“当然是去你那里啦,笨蛋。”“真的?”我惊喜地抬起头,不小心磕到他下巴,惹得他痛的惊呼。“对不起…痛不痛?”我不好意思地看他揉着下巴。




“当然是真的。”他说,“因为我还欠你一句回信啊。”“啊?”我想了想,我给他的最后一封信上是写着“我会去找你的。”这有什么好回的?




“不是。你肯定忘了。”他有些无奈,“算了,还是得回啊。我也很喜欢你,想和你在一起。所以,做我女朋友吧?”




第一封失去回应的信的开头,我写着:“我想去台湾找你,你得带我出去玩,以男朋友的身份。”


end.
彩蛋(告白后):
“林彦俊你刚刚强忍着痛意还得跟我深情告白的样子好好笑哦。”
“笑屁啦。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故意把眼泪全蹭我衬衫上了吼?”
“哎呦别生气,请你吃小面包。我带了一大袋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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